宁夏自治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政策(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11-28 16:16:36 来源: 次浏览
自治区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0﹞88号)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智能终端、数据存储、物联互联、信息应用等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领域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以关键技术攻关、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载体建设、人才队伍培养、成果转移转化、对外科技合作等为手段,开展电子信息产业科技支撑行动,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培育一批领军型科技企业,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转化应用一批科技成果,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为我区打造西部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高地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电子信息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聚焦电子信息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与基础软件等领域短板,围绕智能终端、数据存储、物联互联、信息应用的创新发展,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攻关、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创新与高水平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在智能终端、云计算与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技术的转化应用方面,引进转化消费电子零部件、新型可穿戴智能设备、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技术。依托中卫西部云基地、电科西部云基地、中科宁夏超级云计算中心等开展云超算、云储存、虚拟器、边缘计算等技术的研发与引进转化。依托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中西部时空信息大数据中心、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宁夏分中心等平台,开发大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工具等新产品。在装备制造、冶金、化工、水务等重点行业,开发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的产业化创新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工艺、生产过程的深度融合,开展智能排产、供应链优化等技术创新应用。在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软件、新一代通信网络与5G技术的研发应用方面,引进转化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光伏、锂电池等领域电子元器件的制造技术。在工业互联网、节能环保、智能电网等领域开发电子测量仪器、电子专用仪表、电子监测仪器、电子控制仪器等新产品,开发电子仪器仪表嵌入式系统软件与中间件。围绕自主软件开源社区构建、数据整合清洗分析、信息安全等具体应用,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新产品;开发工业3D打印核心软件等先进工业软件。依托宁夏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开展新型交换模式的应用研究。开发示范5G应用的新场景。在物联网、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方面,开发示范“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城乡供水”、智慧城市、智慧文旅、智慧农业、智慧矿山等智慧应用场景。开展物联网网关、物联网软件、物联网系统集成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引进转化智能传感器的制造技术,在农业种养、物流运输、公共安全、智能交通等领域开展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开展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人机交互、数据链等人工智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引进转化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机、智能无人车的制造技术。在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现代物流、能源电力、安全应急、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区块链技术的融合应用技术研发。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围绕电子信息产业需求,开展企业家创新创造意识培育行动,引导企业家树立“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激励企业家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培育一批“敢创新、愿创新、能创新”的企业家。实施创新型示范企业培育行动,在全区培育遴选一批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有鲜明特点的创新型示范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推进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培训,大力推广创新方法,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主体有活力、创新活动有效率的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电子信息产业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创新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
(三)推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
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电子信息产业科技成果的信息汇交与精准对接,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要求,大力引进和转化一批成熟技术成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有效推进电子信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通过转让、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引进电子信息产业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应用。围绕电子信息产业一体化配套发展需求,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创建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和中试熟化平台。加强电子信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培养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创新载体建设。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创新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布局电子信息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围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需求新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电子信息产业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充分发挥自治区与区内高校联合基金、国家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作用,聚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实施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源头供给。落实自治区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电子信息产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政府引才与企业引智协同并举,突出企业引才引智主体地位,持续引进区外各类创新人才和团队。充分发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宁夏研究院高端智库作用,通过“院士专家宁夏行”、“院士专家战略咨询会”等活动,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研究和决策服务和决策咨询。
(五)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
建立东西部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家大院大所大学、发达地区创新主体建立协同创新共同体,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培养创新人才,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集聚高水平研发团队和优质创新资源。突出企业合作主体地位,健全“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合作模式,构建稳定长效合作机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推进东西共建创新平台、科技园区、新型研发机构、“双创”平台等合作载体,支持电子信息产业的创新主体“走出去”,在国内外建设“飞地”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育成平台和离岸孵化器,创新研发代工、委托研发等合作模式,借智借力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
坚持“围绕产业、聚焦瓶颈、重点突破”,整合优质创新资源,持续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统筹各类科技资金,通过“前引导+后支持”立项方式、战略性项目“一事一议”机制,支持电子信息领域的企业牵头实施一批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攻克影响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落实。
落实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后补助、技术交易补贴以及引进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按其投资额的4倍、3倍和2倍计算招商引资任务额度等政策落到实处,形成良好的创新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自治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工作推进机制,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绩效评价,加强指导监督,营造创新氛围。相关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立足实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实施本方案。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加强资源整合与统筹配置,引导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有序集聚,支持电子信息产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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