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方案的通知(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11-29 10:38:48 来源: 次浏览
绍兴市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暨开发区(园区)全域治理动员会精神,加快实现“四个率先”,按照省“五企培育”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基本思路
围绕打造“先进智造强市、单项冠军之市”目标,结合“双十双百”集群制造培育体系建设,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提高企业创新力、竞争力和硬实力为目标,通过企业主动和政府推动“双向发力”、存量升级和增量扩大“有机结合”、分类培育和梯队建设“同步推进”、上下融通和横向联动“多域协同”,机制创新、政策激励、组织保障多措并举,建立全链条、递进式、闭环化、数字型培育管理体系,力促企业通过内涵式、集约化发展“长高长壮”、跃升蝶变,培育形成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的“企业群”,加快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为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市域范例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是通过聚焦、精准、有效的培育服务,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强化管理对标、创新业态模式、增强市场优势、优化资产质量,助力企业实现规模体量“高速增长”、质量效益“高能提升”、竞争实力“高人一筹”,引领带动制造业规模体量持续攀升、整体质效稳步提升、企业品质加快跃升。通过三年培育,基本形成具有绍兴特色和标识度的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培育体系,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链主型”企业。到2023年,力争全市工业增加值达到2800亿元以上,规上制造业增加值率达到23%以上,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到25万元/人以上,规上制造业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8.0%以上,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更多优质企业加快进入“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雄鹰企业”培育“笼子”,形成品质“企业群”,到2023年力争实现:
——龙头企业引领。全市年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的领航企业累计达到3家以上,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头部企业累计达到20家以上,其中省级“雄鹰企业”累计达到15家。
——优质企业跃升。新增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5家以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家以上,省级“隐形冠军”企业20家以上。
——规模企业进档。新增年营业收入5—10亿元企业50家,10—50亿元企业30家,50—100亿元企业10家,100亿元以上企业6家。
——上市企业扩容。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0家以上。
——创新企业倍增。新增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浙江省创新型领军(培育)企业10家以上。
——品质企业提标。新增“品字标”品牌企业100家以上、市长质量奖企业9家以上、省政府质量奖(含创新奖)企业2家以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2家,力争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突破”。
三、分类建库
围绕企业“长高长壮”培育目标,结合发展现状,通过遴选建立“起跑库”“加速库”“冲刺库”三个梯度培育库,对应培育起跑型企业、加速型企业、冲刺型企业。通过政策支持、精准服务、动态培育,推动入库企业“长高长壮”、提档升级、加快跃升。
(一)起跑型企业。具有规模基础和成长潜力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品质标准具有一定优势的企业;上市后备企业。
(二)加速型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入选各级“单打冠军”培育库企业;“放水养鱼”优质企业;创新型领军市级培育企业;品质标准具有较强优势的企业;已报证监会(交易所)审核的企业。
(三)冲刺型企业。“链主型”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且保持一定增长水平的行业头部企业;入选省级“雄鹰企业”的企业以及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科技创新“领军型”企业;品质标准具有绝对优势的企业;上市企业中市值超过100亿元的优质企业。
四、载体路径
(一)实施集群育企行动。围绕“双十双百”集群制造培育,进一步聚焦重点、补齐短板、赋能升级、完善生态,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生态链耦合发展,加快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培育形成一批竞争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贡献突出的行业“链主型”企业,积极发挥引领支撑作用,以联合技术开发、资本投资、创业孵化等方式,带动上下游企业创新创业,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形成“以标杆企业为核心、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金控公司)
(二)实施项目蓄力行动。聚焦构建和做强“3+2+4”现代产业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合力拓宽招商路径。以“建链、补链、强链”为重点,围绕集成电路、高端生物医药、先进高分子新材料“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招引产业链“链主型”项目落户。建设“数字招商平台”,辅助精准招商,开展全市产业链精准招商工作竞赛。完善重大工业项目激励政策,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支持“1521”重点产业项目、省“十百千”重大制造业项目、千亿技改投资工程项目、“五个一批”重点技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快项目策划生成、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达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办)
(三)实施创新强基行动。深化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聚焦产业前瞻领域,紧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研发,推广“揭榜挂帅”攻关模式,支持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优化企业创新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绍兴科创大走廊建设,创新“研发飞地”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能力建设体系。到2023年,全市新产品产值率达到4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以上。着眼产才融合,加快建设印染、集成电路等制造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加大国家、省级引才计划和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的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养高素质企业创新创业和技术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实施数智赋能行动。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化建设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强化数字孪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集成应用,积极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到2023年,打造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40家,建成并落地5G应用场景25个。加快实施智能制造五年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产业大脑”建设,强化“未来工厂”等标杆引领,推进智能化改造2.0版建设,推动生产方式、产业链组织、商业模式、企业形态重构。到2023年,新建产业大脑8个以上、“未来工厂”10家、智能工厂3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
(五)实施品牌提质行动。全面推进“品字标”贴标亮标行动,加强“品字标”产品市场供给,打通“品字标”国内国外市场,探索“品字标浙江服务”试点,拓展“品字标”品牌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加强企业与标准化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对接合作,鼓励并推动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制订。到2023年,力争库内企业制订“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120个,以标准化赢得行业话语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六)实施管理对标行动。加强培育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全面推行卓越质量管理模式,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引导培育企业对标国内省内先进,开展管理对标提升,努力创建管理创新标杆企业。组织专业机构对企业进行全面诊断,指导企业制定并实施管理提升方案。鼓励企业与麦肯锡、波士顿、贝恩等国际知名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组织企业高管及新生代企业家参加“越商大讲堂”等各类培训,提升企业家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
(七)实施出海拓市行动。发挥中国(绍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综合保税区、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开放大平台作用,支持企业深化全球精准合作。利用加入RCEP契机,助力企业开拓东盟、日韩等市场,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国家和新兴市场。加大展会拓市力度,积极鼓励和帮助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展览会。支持自主品牌企业“走出去”,建立实体展示、销售、配送服务一体化的海外O2O体系,鼓励在“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布局海外仓、海外营销网络、海外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全球销售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八)实施上市并购行动。实施“凤凰行动”,引导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动培育企业上市,引导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推进上市企业再融资,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资源优势,谋划一批技改投入、兼并重组项目和募投项目,通过增发再融资,进一步“长高长壮”。引导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融资能力强的企业围绕主业加强资产兼并重组,巩固行业地位。(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经信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金控公司、市国资运营公司)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激励。出台实施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专项激励政策,作为“1+9”高质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起跑库”“加速库”“冲刺库”入库培育企业实行精准扶持,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优先推荐培育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相关项目和荣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三)加强动态培育。构建覆盖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梯次培育体系,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支持企业按照“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雄鹰企业”的成长目标,“长高长壮”、做优做强。强化统计分析和跟踪评价,实行“一月一监测、一季一分析”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培育企业运行态势。对入库企业实行“常态监测、动态调库、刚性退出”,根据发展实际,对照遴选条件,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
(四)优化精准服务。按照“突出重点、属地对应、定向服务”原则,实行市、县、乡领导“一对一”企业联系制度,发挥驻企服务员作用,用好用优企业码“驻企服务”应用模块,实现企业诉求的集成化服务和闭环化管理。建立重要事项直通服务机制,由市级有关部门牵头按企业诉求建立指导服务组,定期开展入企服务,对重大事项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进一步关心关爱企业家,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安商、富商”良好氛围,致力打造企业服务高地。(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严格考核督查。将企业“长高长壮”工作列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市领导小组每年制定企业“长高长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和相关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
(六)开展宣传推广。认真总结企业“长高长壮”以及各地培优育强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每年选择一批典型经验,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企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推广。指导各地各部门创新媒体宣传方式,积极采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本方案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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