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11-29 11:10:36 来源: 次浏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推动文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确保“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强边固防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构建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有序推进疫苗接种,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安全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完善经济运行发展任务考核机制,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能源局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抓好常态化返贫监测预警,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科技帮扶和兜底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整合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实施“一二三”行动,加大“一县一业”支持力度,聚焦种业和电商两端,加快推进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2021年完成政府补贴性农村脱贫人口劳动力技能性培训2万人次。(州扶贫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三)坚决打好项目投资“翻身仗”。实施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确保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推动综合交通投资、非电工业投资与去年持平,能源投资增长300%以上,卫生投资增长100%以上,水利投资增长35%以上,数字经济投资增长30%以上,农业投资、旅游投资增长20%以上,生态环保投资增长15%以上,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5%以上,教育投资降幅控制在60%以内;文山市投资增长25%、砚山县投资增长20%、西畴县投资增长12%、麻栗坡县投资增长13%、马关县投资增长6%、丘北县投资增长12%、广南县投资增长18%、富宁县投资增长4%。抓实“三个三十”重点建设项目和“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在库项目总投资不低于去年实际完成投资的150%,储备项目转化率达到30%以上。坚持每月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倒逼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建设进度。坚持“大干大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对投资项目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在前期工作经费、专项债券、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用地保障等方面予以更大倾斜。(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部门会商、专题协调等机制,实行重大项目分层逐级协调,围绕项目任务、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限时办理、限期销号;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精准调度工作机制,坚持州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适时开展重点项目督查检查。(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强化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建立州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州级重大项目,盘活现有招商引资项目和存量建设用地。聚焦园区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年内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4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40%以上。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州级筹集2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州“三个三十”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增动力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政银企合作机制运用,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点项目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六)全面促进传统消费升级。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消费、大众消费、特色消费等线上线下促销活动。鼓励各县(市)研究出台汽车、绿色家电、电子产品下乡和以旧换新补助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特色农村休闲、旅游、观光等消费市场。全面落实《文山州促进内贸发展八条措施(试行)》,对现有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4大类行业总量贡献突出且增速较快的企业择优给予奖补,对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大个体)给予奖补。优化便利店、菜市场布局,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七)加快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组织实施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停车优惠等政策,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及公共机构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完善州内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新建各类充电桩2460桩(枪),其中公用不少于320桩(枪)。引进国内大型知名品牌电商,合作建立区域销售总部,年内培育省级电商平台示范基地1个以上、示范企业3家。统筹用好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出台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文山特色农产品在国内主要电商平台上线销售。(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八)大力提振文体旅游消费。鼓励各县(市)包装“一节一景点、月月有热点”节庆旅游活动,推行节庆旅游活动门票减免措施。策划“文山人游文山”“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推出更多价廉景美旅游线路。实施文旅体育消费惠民政策,推出阅读、演出、展览、自驾等消费优惠措施。支持文山市打造城南、市中心、城北3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其余县各打造1条夜市商业街区。(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总工会、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广播电视局、州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九)全力以赴稳定和扩大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政策给予稳岗返还。对吸纳新增就业且符合规定的企业,争取省级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鼓励、引导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到基地见习,提高就业能力。加大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岗位开发力度。执行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政策。通过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网上招聘活动。开展各类就业职业培训25万人次。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通运送服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以上。(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退役军人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州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加快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

(十)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绿色能源牌”方面,加快编制完成《文山州打造“中国铝谷”总体规划》和“3+X”园区总规详规。迅速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500千伏天星输变电工程6月30日建成,启动500千伏柳井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宏泰203万吨、神火90万吨绿色项目达产满产,培育壮大铝材精深加工,打造绿色铝完整产业链,做强做大做优绿色高端铝产业集群。“绿色食品牌”方面,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设施农业、数字农业、品牌农业,打造一批绿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村、特色村,策划包装储备和推出一批绿色食品重点领域招商项目,引进一批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和产品精深加工国内外百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入文投资,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一县一业”、茶叶绿色发展以及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扎实推进“六个100工程”示范园和“8个百万”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广南县成功创建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户以上。“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高品质培育和开发新业态、新项目、新产品,全力打造滇东南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加快推进1个国家级、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建成运营2个半山酒店,创建4个高A级景区及5个康养中心,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能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投资促进局、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实行“一位州领导、一条产业链、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的“四个一”重点产业链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分行业制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招商方案,实施全产业链招商,大力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落户文山,州级重点产业主抓部门年内分别牵头新引进总投资额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1个,其他州级部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全力争取省级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对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州投资促进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二)全力支持企业数字赋能改造。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计划,3年内实现6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出台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政策,争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上云用数赋智”计划,对“上云”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费用减免,所减免费用通过向省级争取补助资金兑付到符合条件的云服务商。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托自身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最终用户智能数据分析服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

(十三)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州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5G网络,完成1400个以上5G基站建设,新建4G基站200个以上。推进5G在虚拟现实、城市治理、政务服务、物流、教育、医疗、文化、旅游、智慧工厂、智慧边境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对经认定可复制性强、社会带动效应突出的5G行业应用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对经认定带动性强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计算中心等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降低电价。探索建立新业态成长型企业名录制度,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合理政策诉求。(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广电局、州能源局、州政务服务局、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文山分公司、中国联通文山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

五、更大力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十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放开全州城镇地区户籍迁移限制,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移民户口迁移。完成《文山州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及州、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将县城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城市风貌、城市绿化等内容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7个5486户,建成城市天然气管道24公里,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高标准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年内建成1—2个“美丽县城”。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落实财政资金直达工作机制,增强财政困难地区兜底保障。(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五)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待省级出台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后一个月内,出台文山州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争取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支持广南县八宝乡村振兴示范项目、1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8个精品示范村、104个美丽村庄建设。开展“10大名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分门别类建立人才信息库,推动工商资本和人才下乡,盘活乡土人才资源。实施110个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运用,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州农业农村局、州扶贫办、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六)全力推进“文砚同城化”规划建设。健全“文砚同城化”管理体制机制,围绕建好一条大道(文砚大道)、一个新产业园(国家级开发区)、一座新文山城的要求,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对“文砚同城化”重大项目,优先统筹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优先申报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优先在资金安排、贴息补助及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从州预算的前期工作经费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推动文砚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培育和融资平台建设。统筹全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0%作为一体化规划内项目配套建设用地指标。(“文砚同城化”建设战役指挥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文山市、砚山县人民政府落实)

六、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七)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到2022年4月30日。组织和鼓励工商企业参加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内实现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严格执行国家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探索主导建设干线铁路的有效模式和路径,力争文山至蒙自铁路年内开工,抓紧推动文山至百色铁路前期工作。进一步降低公路运输服务收费,拓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实施范围。建立完善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欠款。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能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八)加大金融服务保障力度。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继续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力度。法人银行机构要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和贷款户数较年初增长的“两增”目标,分支银行机构完成上级行下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考核目标。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走势,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确保2021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平稳态势。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实施“信易贷”,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银税互动”“一部手机云企贷”等平台进行融资。推进金融、税务、市场监管、法院、电力、医保等信用信息依法共享,提高银行机构审贷精准性和效率。2021年新增融资担保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户数和担保金额不低于80%;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及时审核并纳入风险补偿名单。(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局、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税务局、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州法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九)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对首次新增纳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精准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快冷链物流、供应链物流等业态培育,新增规模以上物流企业20户以上。制定出台《文山州商贸流通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金融、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力争培育限额以上企业(大个体)100户以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制定出台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新设立的研发机构给予奖补。年内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对新创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纳入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支持,所需资金列入2022年财政预算。(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一)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开展“10大名品进京、入沪、到港、闯中东”系列推介活动,精准产销对接,开拓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市场。支持有条件的村组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物流快递企业下乡,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鼓励农产品上行。(州商务局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七、谋划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二十二)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越经济走廊建设。加快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周边国家开展双多边经济技术、投资、服务等合作。抓好《中国文山州人民政府和越南河江省人民委员会2021—2025年合作规划》落实,全方位融入中越经济走廊建设,提升文山在“大循环、双循环”中的嵌入度、贡献度和价值链地位。全面落实《文山州促进外贸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全力提升对外经贸合作水平。(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外办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三)积极推动对外经贸合作。抓好口岸、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电商、跨境金融等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天保口岸国际货场、文山至天保高速公路建设,完善口岸基础设施,谋划做大边民互市,继续加大口岸科技化查验设备投入,推进人员、货物通关便利化。创新电子商务+边贸发展模式,培育一批加工贸易企业,扩大边境进出口商品品种和类别,大力发展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项目冠名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助推“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项目建设。借助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推动贸易创新发展,对于具有一定规模且实现较快增长的外贸主体给予资金支持,所需资金从预算安排的外贸发展十条措施扶持补助资金中统筹。对进口国家鼓励类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等产品的企业,组织申报中央、省的奖补和贴息支持。(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外办、州投资促进局、天保海关、都龙海关、田蓬海关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四)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力争实现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用好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证便民”等各项改革,大幅提升办理程序的便利化水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九、强化责任落实

(二十五)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各责任单位于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配套政策或工作方案,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州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对重视不足、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约谈。州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评估,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各县(市)、各责任单位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州发展改革委报送推进落实情况,报送情况将记入督查台账与年终考核挂钩。(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能职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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