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政策(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12-01 14:21:34 来源: 次浏览
烟台市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
为集中要素资源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壮大,建立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创建国家级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为目标,以搭建产业垂直生态体系为主线,建立“一链长、一链办、一园区、一基金、一联盟、一论坛、一智库、一平台”工作体系,健全科学的统筹指挥和执行体系,形成高效的考核管理和推进机制,精准服务链上企业和项目,聚集烟台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二、工作体系
一链长:由市级领导担任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
一链办:链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和海阳市,由市发展改革委、海阳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链办主任,海阳市1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专职副主任,安排5—10名懂产业、懂园区、懂招商的专职工作人员实体化运作。链办作为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链工作开展的执行机构,负责研究制定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实施挂图作战;加强工作协调、细化合作措施,健全完善领建园区与关键园区、相关区市的联动机制,调度掌握关联园区、沿链企业相关情况。
一园区:以丁字湾双碳智谷、烟台3060创新区、北方风电母港“一谷一区一港”为核心,其他专业化园区或集聚区为支撑,构建“1+1+1+X”的清洁能源产业空间布局。
一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本,组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母基金,形成母子基金群。
一联盟:发起设立清洁能源产业联盟,整合清洁能源产业链要素资源,支持上下游企业联动配套,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一论坛:举办“碳达峰碳中和烟台国际论坛”,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双碳”成果展示平台、政策发布高地。
一智库:组建烟台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为清洁能源产业链培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一平台:成立山东碳中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烟台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电蓝天(烟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推动全市清洁能源、绿色低碳产业快速发展和促进碳中和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使命。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的现状、面临的机遇挑战,掌握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项目、平台、创新能力等。
(二)开展全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明确路径。
(三)研究制定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核能、风能、LNG、氢能等重点领域突破方向和措施。
(四)研究制定清洁能源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方案,明确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主承载区发展方向和重点。
(五)研究制定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六)推进整区(市)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县域能源综合智慧应用管理试点工作。
(七)编制丁字湾双碳智谷、烟台3060创新区、海阳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市、长岛国际零碳生态岛发展规划,开展“一谷一区一市一岛”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
(八)组建运营平台。成立山东碳中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推动产业升级、调整能源结构、打造智能低碳城市、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创新绿色金融、完善碳资产市场、创建交易中心、推进试点城市和示范园区等工作。成立烟台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核能综合利用、发电、供暖等业务,做好全域核能供暖、工业供汽、海水淡化、制氢等运营。成立中电蓝天(烟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电力、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氢能、充(换)电站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及节能技术开发咨询等业务。
(九)组建“双碳”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园区发展、产业链培育、碳中和产业项目建设等。
(十)发挥国家电投集团、大金重工等链主企业作用,联合清洁能源上游、中游和下游企业,发起设立清洁能源产业联盟。
(十一)组织清洁能源领域知名的技术专家、企业家、经济学家、政策研究专家,成立烟台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打造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智库”。
(十二)探索海洋碳汇等生态价值实现路径。
(十三)举办“碳达峰碳中和烟台论坛”,向国家争办“碳达峰碳中和烟台国际论坛”,并将烟台作为永久会址。
(十四)督导相关区市产业链工作,统筹协调产业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推进机制
(一)综合决策机制。链长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产业发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链办主任每月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汇报产业链发展增量情况、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建立定期与专家委员会咨询沟通机制。
(二)部门联动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清洁能源产业主责部门,要与链办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为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三)协调调度机制。链办建立日常调度通报机制,灵活采用组织协调、运行监测、调度评估等工作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建立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进体系,形成全市“一盘棋”的高效运行机制。
(四)督导推进机制。把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重点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链办定期对产业链培育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链主领航机制。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吸收研发、生产、服务全链条企业参与,发起组建清洁能源产业联盟。链主企业在重点园区规划建设、建链补链强链项目落地、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关键节点企业,建设各类科创型、应用型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关键节点企业、核心配套企业围绕产业链培育提出建议事项,参与重要行业政策或措施制订。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落实。链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落实链长制各项任务,制定推进方案、工作计划,扎实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二)突出项目导向。围绕清洁能源产业链各环节,统筹优质项目布局,提升重点项目全程服务水平,以项目带动产业集聚,打造产业链整体优势。
(三)加大政策激励。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有关区市政府(管委)要强化资金、政策、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倾斜,优先保障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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