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构建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发展政策(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12-01 14:40:39 来源: 次浏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资源利用效率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破除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实施要素市场化配套改革,切实增强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能配置的一律交由市场配置,提升要素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完善各项改革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发展。
坚持市场化改革和推进转型发展相结合。通过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完善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促进存量盘活和增量优选,推动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实现转型创新发展。
坚持绩效评价和差别化政策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高质量发展体系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将评价结果与要素差别化价格指导政策挂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试点先行和统筹推进相结合。开展全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顶层设计,协同推进产业优化布局和提质增效,因地制宜赋予有条件的县区、园区改革先行先试权,分层指导、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及时总结提炼,做好复制推广。
三、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能
(一)完善规划和土地管理机制
完善规划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指标留白机制,预留一定比例的城镇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应对规划期内新提出的重大战略或重大项目等,确保项目有指标落地。城镇开发边界内合理划定一定比例的弹性空间,集中建设区内无法确定功能用途的区域进行功能留白,应对规划中的不确定性;完善土地管理机制,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改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完善补充耕地交易制度,扩大补充耕地指标出让范围,明确补充耕地指标收益用途,制定柳州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制度。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完善补偿安置政策,制定年度征地拆迁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全市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合理制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市本级土地收储计划及土地一级整理计划。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园林局,各城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市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产业用地供应配置方式
根据产业类型和土地市场情况,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各类产业用地。各城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在招商引资时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根据产业特点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合理高效利用全市工业用地。
责任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监管模式
工业用地出让时,要求竞得土地企业,与各城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或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明确用地标准、履约责任、违约责任等。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城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继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
开展“标准地”区域评估,进一步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明确“标准地”出让承诺履约要求,建立“标准地”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标准地”与审批制度改革联动,建立“拿地即开工”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科技局,各城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前期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适时制定柳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明确存量和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途径、方式、程序和条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支持鹿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产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寨县人民政府,各城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改革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开展低效用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和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等工作,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鼓励各县(区)合理优化规划布局、以供地项目主导土地征地拆迁进度,形成一套围绕土地供应为核心目标,指标报批、规划审批、城市设计、土地征拆、供后监管等各环节有效配合、相互推动、服务全局的长效联动机制。鼓励工业企业节地挖潜,大力实施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全面推进空间换地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劳动力有序流动渠道
(七)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渠道
支持企业引才育才夯实创造基础。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团队)。对来创业就业的人才(团队)给予项目资金资助,对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发放生活补助。吸引万千学子入柳。对企事业单位新录用和来柳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新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出博士工作站留柳或来柳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科研经费。对在柳自主科技创业的博士和硕士给予创业经费。推进人才平台建设,增强承载能力。大力支持和推进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人才小高地的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打造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圈”。积极实施人才优先落户等30多项便利制度,创新实施“互联网+人才”服务模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入园、发放优诊卡等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解决人才来柳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用人制度改革促进流动。立足柳州工业基础和人才优势,大力实施“政企育才”工程,联合驻柳国有企业,建立共商共育的干部培养机制,以挂职、培训、调任、任职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政企人才双向交流,拓宽企业优秀干部进入党政机关的渠道。实行灵活高效的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制度,对各行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予以专项编制保障。健全合理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落实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政策,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加大国有企业人才交流力度。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国有企业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力度,探索建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造条件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才收入待遇。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工作高定工资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县(区)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机制和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增资机制。绩效考评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乡镇事业单位核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给予适当倾斜,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高于县直机关同等人员。进一步吸引人才向县乡流动。鼓励基层事业单位选聘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扶贫提供技术支持,大力开展“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项目,聘请各行业实力突出的高层次人才担任市政府顾问和双百专家,为各县(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不断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基层就业,进一步吸引优秀教师到基层任教,着重解决乡村学校教师队伍人员紧缺、结构矛盾等问题。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原则,不断创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方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科技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畅通技能人才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通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达到相应年限,可分别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探索畅通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通道,对从事影视、美术、动漫、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明确申报途径和方式。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全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专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解决重大问题、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研究成果的,经主管部门核定,可不受原取得职称级别及资历年限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畅通外籍科研人员来柳工作通道
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广西政务服务”手机APP等平台进行线上办理业务。提高外籍科研人员出入境便利度,对外籍高层次人才适度放宽工作许可和居住许可有效期。探索建立外籍科研人员职业资格认定认可机制。推进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工作,提供安居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金融服务等便利化公共服务。鼓励专业化市场化人才中介组织开展引才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清单,确保外籍人才居留、工作许可全部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事办、医保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工作岗位稳定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纳满半年以上(含半年)、护理人员在我市就业居住2年以上、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落户条件。
规范登记落户地址。对经批准落户的人员,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办理落户登记手续。拥有个人合法产权住房或租赁公租房的,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租赁私有房屋的,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后可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房屋所有人不同意落户的可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投靠亲友居住的,经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就业且无个人合法产权住房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可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履行跟踪评估、督查督导工作职责。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跟踪评估、督查督导,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上报责任落实情况及成效,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户改信息数据。
优化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减免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现行的户口登记行政确认、户口迁移行政许可的运行流程,全面梳理办理户籍业务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消除清单中的模糊条款,进一步量化、细化审批服务标准、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全面清理办理户籍业务的各种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于可以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核实的亲属关系和身份信息免提交相关证明和证件。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异地办、自助办、“掌上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推出互联网“网上公安局”,开设“警方动态”“通知通告”“防范知识”“办事指南”“公安徽博”等栏目,开通在线咨询、留言和提供线索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一)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程,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加大股权融资工具应用。拟定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联系服务驻柳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中介机构和上市(挂牌)公司,协助驻柳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发行债券,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间接融资服务供给
深入实施“引金入柳”战略,鼓励更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入驻柳州。增强国有商业性融资担保主体实力,持续加大资本注入,建立风险补偿及容错机制,提高担保增信水平。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能力。扩大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规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化区域金融改革
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创建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构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逐步推广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升级版,继续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县城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与流转
(十四)科学配置技术要素与创新资源
以“坚持科技四个面向”为指导方针,科学制订《柳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通过财政经费引导作用,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鼓励企业自筹经费参与科技项目实施,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逐步提高。通过比照粤港澳大湾区,策略性部署应用性技术和战略性技术,分领域、分层次、分梯度地计划科技任务并稳步实施,逐一攻破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技术工程按“八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与前沿技术”方向和“数字研发、数字制造、数字营销、数字物流、数字金融”板块设置。落实好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资金、科技项目、扶持政策等服务保障,研究试行科技项目“揭榜制”、“定向委托制”等方式,促进“5+5”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市科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科技成果权属
管理制度以知识与人才价值为激励导向,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获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基础上以现金入股企业。加大对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力度,其获得奖励的总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60%。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事前产权激励工作,允许最高可以将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全部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推动区域科技合作和跨省技术转移。制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支持各类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加大市场化、专业化技术经理人培养。搭建科技大市场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管理,促进重大产业成果加速落地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市科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改革科技创新资源投入方式
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广西科改33条”主政策、任务清单和开展“广西科改33条”“百千万”行动要求,尽快出台柳州落实方案。改革财政经费和创新资源投入方式。加强科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全市各级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十四五”科技经费预算编制,除部分采用前补助方式外,引入后补助和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以GDP经济贡献度为导向,将对企业的上规入统要求贯穿科技立项支持全过程。修订企业研发后补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双升类”补助、科技成果补助等的管理办法,以促进上规入统为目标、实行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市科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发展规上科技服务业
企业按照“新建一批、整合一批、引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发展思路,推动我市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建立健全市科技服务业统计机制,对数据做到“应统尽统”。推动国资委下属各大平台公司成立科技服务业子公司并实现上规入统。在政策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业务委托给能够上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承担。按照医疗卫生、教育、房地产业等部门分工,摸清采购外地科技服务的情况,鼓励供应方在柳州设立子公司。引入国内外高端科技服务企业,开展委托科技招商、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能力
面向经济主战场强化创新平台与人才支撑。与粤港澳大湾区对接合作,高质量精准化“双招双引”,以“科技双招双引”引进一批科技型企业、高水平创新服务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导本地优秀企业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建设“人才飞地”“飞地研发中心”“全球研发中心”,不断提高“5+5”产业链创新水平。面向产业重大需求,搭建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重点加快广西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广西汽车研究院建设;建设一批能力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检测与服务中心等创新平台,打造数字研发、数字制造、数字物流、数字营销、数字金融等平台,推进“八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与前沿技术”与“5+5”产业融合发展。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构建医疗保健重大创新平台。实施科技惠民重大项目计划,筑牢生命健康创新基础,提高医疗服务保障能力。重点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进民族区域特色生物样本库、柳州医学基因工程研究中心、柳州中医药民族医药研发中心、柳州独立影像检验中心等四个高层次重大科研平台建设。适时建立“科创贷”等科技金融方式,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金融和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引入运行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产品。发展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柳州海关、市科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应用
(十九)加快提升四大支撑平台的核心
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能力。将原有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迁移至柳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取消各部门间政务信息系统直连方式。加强政务数据汇聚管理,升级改造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数据调度、共享交换的统一通道,提升数据资源调度能力。提升公共数据开放应用能力。依托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动公共信息资源与行业数据、重点互联网企业数据、企事业单位数据的整合,强化对公共数据开放的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公共信息资源增值和开发利用,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信息开展业务创新,释放数据红利。提升统一公共支撑能力。加快电子印章的全市推广。落实自治区电子印章管理实施细则,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办理结果全面电子化。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推动自建行业电子证照分库向电子证照总库汇聚各类电子证照,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等材料的电子化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民生等服务领域的应用。落实身份认证全区统一化的要求。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门户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整合,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逐步构建以多维业务数据为要素的数字身份凭证体系,提供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身份认证。大力推广统一公共收付。加快整合征收部门、执收单位、代收机构和收款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缴费业务,推进与各级各部门现存公共收付系统的对接,持续扩大统一公共收付系统的应用范围和领域。推广使用统一邮寄系统。结合各级各部门的实际业务需求,推广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邮寄系统“双程”邮寄功能,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材料寄送和办件结果送达的邮寄快递服务,进一步扩大“零跑腿”事项的覆盖范围。提升数字政务服务能力。基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中台等新理念、新技术,围绕政务服务、网站集约化、“互联网+监管”三大核心平台的能力建设,实现政务数据要素的高效汇聚、充分共享、深度应用和可视化调度,不断促进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打造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推动监管工作的精准化、标准化,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要素在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效能、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监管”等方面的驱动作用,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为抓手,加快打造数据驱动型的新型数字政府。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快构建以人为本的全生命周期
数据图谱构建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数据图谱。建设基于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多种数据源的基础库。通过词汇挖掘、关联关系、知识融合、知识加工等方式,描绘出全市自然人的“人物画像”,展现自然人在其生命周期内的卫生健康、居住户籍、入学入托、婚姻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死亡、个人证照、纳税、信用和办事情况等信息,构建从数据到知识图谱的知识要素(包括实体、概念和关系),为政务数据治理、政务数据知识图谱的形成提供有效支撑,面向全区提供统一的数据自助服务。建设主题数据库。组织各级各部门对本行业的各类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文本、图像、视频等多维数据进行汇聚、挖掘、分析,围绕宏观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投资项目、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教育资源、就业信息、能源资源、统计信息、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建设主题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通过知识抽取、关联关系、知识融合、知识加工等方式,建设各行业的领域知识图谱,逐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医疗、物流、教育等多个领域的应用,促进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
(二十一)构建以多维业务数据为要素的公民数字
身份体系构建多维业务数据为要素的公民数字身份体系。依托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数据图谱以及广西健康码“六统一”开放生态圈,将政务数据与经济社会数据进行融合应用。通过将公民的身份信息、社保信息等基本要素,与公民的联系电话等衍生数据要素,以及婚姻信息、资质证明等多维政务业务数据要素进行融合。应用区块链和数字证书等多重加密技术对公民全生命周期信息进行防篡改加密,通过居民码、身份码等多种形式建立与每一位公民唯一对应的数字身份证,打造以多维业务数据为要素的公民数字身份体系。推动公民数字身份体系的多场景应用。将公民数字身份证作为唯一的数字化身份凭证,充分发挥数字化身份凭证多场景支撑作用,实现公民数字身份凭证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壮掌桂”小程序、龙城市民云APP、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多种平台及设备的联动,推动公民数字身份凭证在身份认证、政务服务、交通出行、信贷证明等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形成万物互联、无处不认证的全业务认证体系。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公安局、市委国安办、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快构建“数据+生态”开放应用
生态圈探索构建数据开放机制。基于基础库和N个主题库,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柳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及统一公共支撑平台为依托,借鉴“开放思维、平台思维、生态思维”等互联网思维,围绕“政府搭平台,市场来建设”的思路,打造柳州“数据+生态”开放应用生态圈,通过开放标准的数据接口等API、提供扩展SDK、建设应用服务市场等方式,探索构建数据与应用的开放机制。建立健全开放生态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数据+生态”开放应用平台的信息资源标准、数据交换格式标准、应用系统标准、应用支撑标准、工程管理标准、网络通信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将各部门采集的政务数据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存储于统一规范的数据库中,作为数据调度的发布库,通过数据深度整合构建全市多维多层数据图谱,实现数据的高度聚合、互联互通。全市数据在存储、传输、计算的全流程中均使用统一云资源,统一网络资源,统一平台资源,统一安全保障,真正实现各地数据物理分散、逻辑相连,做到全市数据一体管控,规范治理。深化数据创新应用。鼓励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面向社会免费开放部分样例数据,鼓励和引导各县(区)市场主体、高校研究所等在数据开放应用生态圈上创新创造,以市场化的产品标准孵化并推广一批优秀的应用,促进工业、农业、金融、旅游、文创等多个领域服务内容、水平的提升,并通过创投基金、办赛颁奖的方式大力鼓励数据创新应用发展。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
(二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全面推广全流程网上办事。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立“一网通办”协同办理新机制,围绕企业开办、项目投资、税费办理、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道路交通、旅游服务等领域,推行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办事。鼓励各级各部门通过在政务服务办理流程中应用政务数据实现申报材料的减免,提高政务服务的效能。加大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提升网上办理率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组织各级各部门对制约“网上办”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梳理和集中攻关,持续提升全市网上办理率。打造政务服务“指尖办”。组织各级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应用资源的梳理,将社会保障、公积金、电子税务、交通安全、人才教育、医疗救助、药品保障、新闻传媒等重点领域的便民应用服务进行整合,建立标准化的政务服务接入模式。通过将各类便民应用服务进行标准化处理,提高便民应用的多平台通用性,实现便民应用服务在广西政务APP、“壮掌桂”小程序、龙城市民云APP以及其他各类开放平台上的跨平台调用,减少调用成本、提高调用效率,实现“一个源头、多端可接”。推进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打通。持续推进专业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加快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逐步消除“二次录入”现象,减轻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额外负担,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孵化一批创新应用。组织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事项所需的材料与政务数据、电子证照的关联关系,鼓励和支持各级各部门积极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基于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广泛开展创新创造,孵化一批基于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的创新应用。推行政务服务智能审批。组织各级各部门前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智能审批清单,开展智能审批建设,实现智能审批事项“应上尽上”。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探索构建“政府大脑”
建立数字政府协同调度指挥中心常态化运行机制。基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的政务数据、经济社会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挖掘等方式进行关键词分析、情感分析、多元融合分析、预测性分析等模型的构建和算法优化,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协同调度指挥中心常态化运行机制,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行业、重点专题的数据分析服务。开设数据创新应用示范专区。在数字政府协同调度指挥中心开设政务数据创新应用示范专区,将各级各部门对政务数据的创新性应用成果在专区进行定期展示,面向全市进行宣传推广,为各级各部门提供政务数据创新应用的模板和方向,激励各级各部门更加积极地对数据要素开展创新应用,推动构建创新驱动型的数字政府新格局。构建数字政府多维感官系统。根据政务数据的标准规范,引导和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政府大脑”神经元体系的构建,应用5G、区块链等新技术,大力推进以数据为驱动的数字政府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专业业务办理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多个平台获取和汇聚政务数据,从微博、微信、新闻、论坛等渠道获取民意民声数据,共同组成数字政府多维感官系统,实对云、网、安全、政务资产、数据调度状态、数据应用情况、舆论趋势等多个维度的可视化调度管理,以海量的基础政务数据支撑“政府大脑”的认知训练过程,为政务智治提供基础数据保障。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公安局、市委国安办、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要素引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发展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推进政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政务数据与经济社会数据融合,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规范采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引领带动区块链、云计算、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产业快速发展壮大,探索打造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经济转型新动能。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数据要素在多个领域的融合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数据要素在工业上的融合应用。全面推进工业大数据示范应用,推动工业制造网络化、服务化、协同化发展。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上下游企业,提供产品精准营销、供应链优化等服务。大力推进农业示范应用的建设。整合利用农业资源数据、供应链数据、物流数据等,提供农业生产智能决策、农产品物流优化、安全溯源等服务。鼓励和支持数据要素在金融、物流、文创等多个领域的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数据要素与金融、物流、医疗、旅游等多个领域的深度融合,充分激发数据要素的活力,发挥数据要素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助推作用,推动构建数字经济社会新形态。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
八、完善要素价格决定机制,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二十六)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
价格机制落实城乡基准地价制定、调整和发布制度,加快推进全市各县(区)标定地价制定与发布工作。建立数据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探索以竞价为驱动的交易模式。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落实并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
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市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目录履行政府定价权限,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的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主管部门构建我市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建立要素价格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对要素价格异常波动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监测预警。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要素领域价格反垄断工作,配合上级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柳州银保监分局、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健全生产要素
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支持科研机构、高校扩大薪酬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和一线优秀人才倾斜,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立便捷的要素交易机制,推进要素市场化交易改革
(二十九)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
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技术、数据纳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鼓励公共资源和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建立或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为科技创新、技术转让、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设,规范要素交易平台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科技局、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
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土地、技术等要素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机制。加快推进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实现各类交易数据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科技局、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
打破地方保护,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交易行为。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优化智慧监管,实现交易参与主体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强化交易活动实时在线监测分析,增强监管时效性和精准性。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动态调整柳州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
加快要素应急管理和配置体系建设,适应应急物资生产调配和应急管理需要,建立对相关生产要素的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健全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救灾物资储备机制。探索建立重要应急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的紧急征用及补偿制度。鼓励运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措施(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十四)加强指导督查,建立考核制度
市级部门加强对各县(区)的工作指导,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推进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和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改革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创新,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纪委监委适时健全完善改革问责、容错和纠偏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早发现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改革不重视、任务落实不到位、进度不符合时间要求的,要摸清原因、督促整改。
(三十五)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清理各类市场准入隐形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要素的直接配置。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确保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获取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三十六)加快改革探索,鼓励基层首创
鼓励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敢于冲破阻碍改革的体制机制束缚,在改革中先行先试,善于总结基层创新实践。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改革自主权,争取在土地审批、能评环评、排污收费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改革权限。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把承接下放管理权限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研究制定改革的具体措施,为全面改革创新探索路子。
(三十七)开展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突出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加强与国家级和地方主流媒体对接,配合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营造全市上下深化改革、比学赶超的氛围。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各地有益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推广复制,并形成一套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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