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在林芝投资预期和发展空间,规范政府执法权限和行政边界,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全面提升民营企业在林芝发展壮大、投资兴业的信心和热情,现制定本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努力在民营经济拓空间、破壁垒、出政策、强法治、创氛围五个方面出实招、见实效,为林芝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作出新贡献。
出台民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清单,聚焦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在林实施过程中,适合在林芝就近就便生产的配套产业,梳理形成面向民营企业推介的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以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投资预期和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市乡村振兴局、教育局、旅发局、林草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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