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庙镇,实现社会增加值64950万元,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5839万元,46111万元、13000万元,在增加值中所占比重分别为8.9%、71.0%、20.1%,财政收入5934万元,其中税收分成收入1467.7万元,企业职工人均年收入11947元,农民人均年收入4297元。
2005年庙镇实现社会增加值7.1亿元,与2004年同比增1.1亿元。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1.185亿元,其中农业3.185亿元,工业18亿元。财政收入4540万元。
2010全年完成社会增加值10.5亿元,比2009年增长16.7%;完成工业总产值13.8亿元,同比增6.5%;实现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能耗降低28%,占县下达指标的366%;实现招商引资(税)总额18000万元,增长38.5%;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4700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的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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