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税收政策解析

时间: 2024-12-10 15:37:21 浏览次数: 次浏览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扶持科技创新与制造业发展。结合云南省实际,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整理了《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概览》(以下简称《概览》),涵盖60项税收优惠措施。其中,关于技术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亮点如下:

技术服务及相关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适用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在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时,可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

享受主体为以技术成果入股的企业。当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全部对价为股票(权)时,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备案后,可暂不在投资入股当期缴税,待股权转让时再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分期纳税政策

适用对象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居民企业。居民企业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5年内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为发生技术转让的居民企业。每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通过这些精准扶持的税收政策,技术成果转化的成本得到显著降低,为企业创新注入了强劲动力,也为科技成果加速落地转化提供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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