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安庆市双招双引优惠政策指导意见》的决定
时间: 2024-12-13 13:45:53 浏览次数: 次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双生谷)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现决定废止《安庆市双招双引优惠政策指导意见》(市招字〔2021〕2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庆市高质量和区域协调发展(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