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安庆市双招双引优惠政策指导意见》的决定

时间: 2024-12-13 13:45:53 浏览次数: 次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双生谷)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现决定废止《安庆市双招双引优惠政策指导意见》(市招字〔20212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庆市高质量和区域协调发展(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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