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吸纳就业政策汇总:补贴与优惠一览

时间: 2025-01-03 14:14:27 浏览次数: 次浏览

1. 招用重点群体税收减免政策

适用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

针对招用以下人员的企业:

脱贫人口;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

企业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可在3年内按招用人数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标准:每人每年定额减免6000元,可上浮至7800元(30%)。
政策期限:截至20271231日。

2. 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用人单位、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保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给予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补贴。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可享受最长1年的社保补贴(不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部分)。
政策标准:按单位实际缴纳社保费核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3.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若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数量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的10%(企业规模超过100人的为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核定贷款额度,无违法信用记录的企业可享政策支持。
政策标准:

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财政部门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提供贴息。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4. 就业见习补贴

适用对象:用人单位
政策内容: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提供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费、保险费用以及管理费用。

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享更高补贴标准。
政策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5. 一次性扩岗补助

适用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获得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标准:每招用1人最高补助1500元。
政策期限:截至20251231日。

这些政策为吸纳就业的企业提供了实质性支持,帮助优化用工成本,同时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共促就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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