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高新区185家科技企业获得山东省研发资金支持

时间: 2024-11-19 14:18:37 来源: 次浏览

近日,山东省科技厅公布了2024年度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名单,来自威海高新区的一诺仪器(中国)有限公司、山东未来机器人有限公司等185家科技企业,共获得财政补助资金1190万元。这些企业的获补助金额和企业数量分别占全市的25.5%21.9%,在全市范围内名列前茅。

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是通过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进行按比例补助的方式,旨在鼓励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今年,省科技厅还反馈了2023年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科技型企业400余家,区科创局为这些企业提供了电话通知和全过程申报辅导。今年的申报时间非常紧张,但区科创局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进,耐心提供指导,帮助我们解决了表单填写中的难题,确保了申报的顺利进行。威海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一诺仪器(中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2023年,我们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超过了500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我们的研发成本。而这次的研发费补助更是为我们减轻了运营压力,帮助我们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负担。

近年来,为了推动科技企业的梯次培育,区科创局积极开展科技政策敲门行动,加大对省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等科技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持续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企业的研发投入逐年增加,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未来,区科创局将继续围绕“1310”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更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潜力,助力科技型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政策快报:山东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

根据《山东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45号),补助资金的拨付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受补助企业条件

1. 企业位于威海高区,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 企业研发活动需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享受相关政策;规模以上企业还需如实填报国家统计局的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3. 企业上年度必须有经营活动并取得销售收入。对于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当年研发投入需较上一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4%以上;年销售收入低于2亿元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需达到6%以上。

二、补助标准

1. 对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按其较上一年度新增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年销售收入低于2亿元的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补助比例最高为5%

2. 集成电路领域的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10%进行补助。

3. 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为500万元,且补助金额不足1万元的企业不予补助,补助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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